溫馨提示:CoCo bond是風險甚高的投資。雖然發行人都是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但債券本身性質是轉移金融機構面對嚴峻危機衝擊時的風險。所以價格可以非常波動,甚至損失大部份或全部本金。雖然機率低,卻不表示沒有機會。所以要非常了解CoCo bond的機制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才可以踫,不適宜重倉或高槓干操作。
於農曆新年期間,市場傳出歐洲部分銀行可能無法支付即將到期的應急可轉債(CoCos Bonds)利息,令公眾重新認識這類產品的條款。根據《巴塞爾協定三》(Basel III)的規定,由銀行發行的次級永續債若然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將符合作為「額外一級資本」(Additional Tier 1 Capital)而發行。事隔一個月,相信大部份投資者都已經明白應急可轉債(為額外一級資本)有無需支付利息並且不會違約的風險,並有損失本金及被逼換股的可能性。其實根據《巴塞爾協定三》的條款,組成銀行資本比率的還有另外兩個級別的資本:「次級資本」(Tier 2 Capital)及普通股權核心一級資本(Core Equity Tier 1)。那麼由銀行發行的次級資本債券及額外一級資本債券到底有何分別呢?我們根據《巴塞爾協定三》對這兩個類別的應急資本(Contingent Capital)所設立的<b>最低要求,列出下列幾項我們認為投資者必須要知道關於額外一級資本及次級資本的特點。
1. 對債券發行人資產的優先權
若然債券發行人清盤,相比起額外一級資本債,次級資本債對發行人的資產有較優先的追溯權,所以經變賣資產所得的資金必須優先償還次級資本的持有人,之後才到額外一級資本的持有人。整體優先權而言,銀行清盤會優先償付存款戶,之後為一般的優先債權人,其後為次級資本證券持有人,再次一級的是額外一級資本證券持有人,最後為普通股權核心一級資本證券持有人。
2. 債券年期
額外一級資本債(AT1)必須為永續債,而次級資本債(T2)的發行年期最少為五年。另外,次級資本債無發行人提高票面息率的選擇權或任何其他債券特點令發行人行使贖回權,不過兩者均可於發行後五年行使贖回權。
3. 利息派發
發行人有全權自由決定,取消派發額外一級資本債的到期利息,並且無需於未來支付任何曾經取消派發的利息,而次級資本債則未必一定有此規定。因為額外一級資本的規定列明,其利息必須由可派發的來源所支付,而當中構成這絕大部分的資金來源乃來自於銀行該個財政年度的盈利,並減去過去虧損,所以一旦銀行該個財政年度錄得盈虧,市場將會預期額外一級資本債有可能無法支付到期利息。早前歐洲銀行的應急可轉債恐慌亦源由於此,所以大部分的應急可轉債價格均有明顯下行,盈虧愈嚴重,代表未來將會取消派發利息的次數亦有可能愈多,因為銀行可能需要數年時間回復其盈利能力並抵消一次高額的盈虧。
整體而言,銀行以額外一級資本或次級資本形式所發行的債券的收益率,相對一些同一信貸評級發行人的優先無擔保債券(Senior Unsecured)會較高,因為這些以應急資本形式發行的債項旨在保障銀行的流動性,所以當銀行陷入財困時,這類額外一級資本及次級資本債項會有發行人註銷本金金額的權利,投資者變相擁有的保障就較少,符合回報與風險成正比的投資原則。不過需要留意並非所有由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券均為額外一級資本或次級資本,例如STANLN 5.125% 06Jun2034 Corp (GBP)只為一般企業債券,並無任何發行人註銷本金或取消派發利息的選擇權。(Source: Bond@fundsuperm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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